當「政治正確」,誰還有罪呢?

(我以為「反對就關」和「反對就不必關」的時代都結束了)

邱議瑩是無罪的。阿扁也是。

整個民進黨的政治道德水平,從2006年的反貪事件中坍縮。現在,所有曾或不曾批評過陳水扁的人,全數轉向改口,或收口。陳水扁在特定政治陣營裡,已經進入無罪狀態。

他平反了。他平反到什麼地步?平反到做為一個犯罪的前總統,雖然應該受到一些特別的司法處遇,但今天,陳水扁已經被輿論氛圍平反到再怎麼特別都不夠特別。即使放了他,也不夠特別。

照這個政治氛圍走下去,有一天,有罪的將是紅衫軍,以及中華民國的司法。他們在輿論和制度上集體構陷了陳水扁。到這一刻,才特別。

如果沒有人批評陳水扁,怎麼會有人批評「腳援」陳水扁的邱議瑩?這是個理解什麼叫做「政治正確(political correctness)」的絕佳範例。他們在「政治正確」的意義下無罪。還點亮了頭上的光圈。

我們竟然需要花如此多時間去聽一堆人硬拗、鬼扯陳水扁何等委屈,邱議瑩何等值得肯定。竟然還包括蘇貞昌。這個社會病得真不輕。

不好談嗎?像灰塵一樣,吹口氣散了就算了,是嗎?那還是我來好了。我的立場和中華民國的三級法院以及美國的司法部一模一樣:陳水扁貪污。可恥。漠視陳水扁貪污,只想找盡一切理由讓陳水扁破獄而出的,更可恥。如果陳水扁不叫貪污,如果邱議瑩叫做問政,那麼,我,以及你們顯然就有罪了。

如果這個社會裡可以如此粗糙以藍綠思維,將同一個犯罪行為解讀得如此極端,這個社會沒有一點點進步的可能。這是我最核心的憂慮。

親愛的民進黨朋友,你們為了如此廉價的「政治正確」,背棄了最基本的文明價值。

「政治正確」本來不是壞字眼。本來是為了避免種族、宗教、性別等等的歧視,而努力尋求「中性」的新字眼,來替代帶有歧視意味的舊字眼。但現在,「政治正確」不是。當代的「政治正確」被視為對基本公共道德、法律、文明和利益的挑釁。深度的意識型態教條文化,只要政治立場對,一切都被預設地原諒。甚至成了勇敢、正義的化身。

不要說「揪團」到法務部「看」曾勇夫,這算什麼錯?在「政治正確」之下,在波士頓馬拉松放炸彈都可以振振有辭。

我真沒那個本事昧著事實鬼扯。但我真心想知道:親愛的民進黨朋友們,你們到底要把台灣帶去哪裡?黨同伐異,就可以扭曲事實、和是非、和法律、和文明、和對於這個國家進步的共同期待到這種地步嗎?

曾勇夫孬不孬?讓你們繼續去演繹。但我想說我的想法:你們真是孬透了。得了便宜還乖,殺人還喊救命,你們真是孬透了。這個時代,已經不必像文天祥一樣的「鼎鑊甘如飴,求之不可得」,你們反而在民意的殿堂裡演起了悲壯,掩飾了野蠻。

葉宜津委員怒吼:「馬英九關陳水扁不夠,現在還要關邱議瑩、葉宜津,以及民進黨所有的立委,要把所有反對的聲音關起來。」反對的聲音很高貴嗎?違法都不能關嗎?我期待這個社會左手民主,右手法治。對不起,我真心覺得,台灣已經民主到讓「反對」貶值得一蹋糊塗。葉委員這個問題如果是問我:我會清楚宣讀,「反對就關」的時代早結束了。「反對就不必關」的時代也結束了。這個時代,是不看你反對什麼,只看你違反什麼,再決定你關不關的時代。

把所有的「被關」都美化成反對,這,真,是,太,「臭,美」,了。

我不知道邱議瑩會不會被關?那是司法的事兒。就算關,也只是為邱議瑩鍍個金身。香火更旺。手打李慶華,腳踢曾勇夫,習慣了。我也不預期民進黨裡會有誰敢冒「政治正確」之大不諱,回到是非、法律和文明談這件事兒。

沒關係,我們把陳水扁的「處遇」爭議談清楚點就好了。

請問:那個犯人在移監時是敲鑼打鼓,昭告天下的?請問:有哪個國家不是把有精神疾病的犯人(如果是真的)移送精神病監,而是直接把犯人放了的?

我支持陳水扁的罪刑要政治處理。但處理的準則是因為他是前總統,不是因為他是個有精神疾病的受刑人。陳水扁在受刑,如果他有「受迫害妄想」,我可以理解。但今天,有太多太多人「疑似妄想陳水扁受迫害」,成了「流行性精神病」。病得真是不輕。

扁家的貪污、洗錢,是「萬國公罪」。美國司法部沒收扁家房產,沒有一個人敢出來替扁家喊冤。只敢仗著「政治正確」的愚民戲法,在台灣攪和。請問民進黨的朋友們:你們到底要把這個國家帶去哪裡?

坦白講,我也覺得曾勇夫有點孬。看看法務部在台中培德為陳水扁所做的安排,真誇張。那不是監獄,那好像是台中七期重劃區的豪宅廣告。那還不是一般豪宅,那是「villa」。如果再過幾天,有人為阿扁抱不平,質疑裡頭少了游泳池,我是不會奇怪的。畢竟,這社會病得真是不輕。

我要講的重點其實是:雖然我一直呼籲陳水扁的罪刑要政治處理。但是,現在的我,越來越反對我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