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聚好散,難嗎?

俗話說:「打牌看人品」,最不受歡迎的往往是輸不起的人。

那麼,輸不起感情的人呢?

投身情海的男女,大抵認為「戀人變心」這種倒楣事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因此,當「被甩」的情節活生生在自己身上上演時,十之八九的當事人總是難以釋懷。

愛不成,讓很多失戀者除了感到「真心換絕情」的痛楚外,更覺得面子掛不住,於是,受害的意識在心裡蔓延,萬一對方已琵琶別抱或走進紅毯彼端,則傷心變嫉妒,更甚者發酵成恨。

為什麼不能好聚好散?這是個讓人遺憾的問號。

一位哭濕枕邊的失戀女說:「我想問他為什麼不要我?」

『給我個理由』這是多數被棄一方會有的反應,然而,給你再好的理由,你都不會滿意,相反的,只會侮辱了自己的愛情,丟了自己的尊嚴。

「那麼,起碼他該說聲對不起。」

不少人堅持要對方抱歉,但再多的Sorry,還是要分手,還是各走各的路,又何必執著那三個字帶來的意義。

一位處心積慮想報復的失戀男表示:「她讓我痛苦,我就要讓她不好過......」

其實,感情的苦,都是自找的,只要你願意放手,自有一番新世界等著你。而當你可以幸福快樂過日子時,便是對他(她)最好的報復,因為,離開你(妳),是他(她)最大的損失。記住,復仇不是把對方切成一塊塊,從廁所沖到大西洋,最成功的復仇是你自己好好站起來,好好的讓自己發光發熱。

失戀的確是帶著「穿心而過」的痛。然而,很多失戀的人,苦苦糾纏的,只是自己的不甘心。但,感情本來就是兩相情願,如果你把它當成「投資」,當然會覺得血本無歸,但如果你把它視為「付出」,就會謝謝曾經有過的甜蜜。

感情橫豎就是個「愛」字,分手時,你可以宿命地說彼此緣份太淺,但其實真正的原因是彼此不合適,也許這個說法有點殘忍,可是如果沒有經過不合適的,又怎麼知道什麼是合適的。

很多事不能勉強,感情尤其是。曾經相戀的兩人,在分道揚鑣之際,應該懂得愛過不為難。

分手,只是結局,不是悲劇。當愛已消逝,最好讓它成為往事,但不必不堪回首,若有人問起昔日戀人時,微笑沈默是美德,如果必須開口,「他(她)很好,只是我們不合適。」我認為是最恰當的一句!

愛錯了沒關係,只要不要錯到底,下一次記得愛對了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