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獲勝!法官駁回甲骨文控訴 判Google未侵權

一位聯邦法官駁回Oracle Corp (甲骨文) (ORCL-US)對Google Inc. (GOOG-US) 侵權的控訴,意味Google研發Android軟體的過程中可免費複製和使用甲骨文Java程式語言的元素。

美國舊金山聯邦地方法院法官William Alsup表示:「並非任何、所有執行Java的方式均受著作權法賦予所有權。甲骨文2010年控訴Google侵權,因其在創造Android時,利用甲骨文的Java應用程式介面、程式開發員使用的軟體工具等。」

「Google並沒有侵犯著作權,Google的使用方式不同,此點是無可爭議的。」

陪審團5月7日決議Google侵犯了甲骨文的著作權,但對於是否「公平使用」這一點卻陷入僵局。Alsup表示,由於陪審團無法對此問題做出裁決,甲骨文恐無法尋求任何賠償。先前估計甲骨文可能向Google求償10億美元。同一批陪審團在5月23日裁決Google的程式並沒有侵犯2項受爭議的Java專利。

陪審團先前裁定Google侵犯甲骨文9行編碼的著作權,甲骨文可能因此尋求15萬美元的法定損害賠償。

甲骨文發言人Deborah Hellinger表示,公司將會針對此判決進行上訴。

甲骨文:「倘若這個判決成立,將會破壞美國對創新和發明的保護,讓捍衛智慧財產權對抗全球任何隨意侵權的企業之行動更加困難。」

甲骨文2010年買下昇陽時也取得了Java,昇陽和Google多年前曾商議過共同研發Android,但協商不成。甲骨文主張Google應支付權利金才能使用Java開發Android,Google則認為開發過程公平且合法地使用Ja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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