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隱私權政策不符歐洲國家規定 法國開罰15萬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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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資料保護監察機構 CNIL 對搜尋龍頭 Google (GOOG-US) 開罰 15 萬歐元,因為 Google 未能在 3 個月的最後通碟期間內讓追蹤與儲存使用者資訊的執行方式符合當地法規。CNIL 並要求 Google 於 8 天內將此裁決公布在法國版本首頁 48 小時,以顯正式通知。

《路透社》報導,Google 於 2012 年 3 月實施收集使用者資料的新方式,該公司整併約 60 條隱私政策為 1 條 , 並將該公司旗下各項服務如 Youtube、Gmail、社群服務Google+等所收集到的個人使用者資料整合在一起。 而且使用者沒有其他的選擇。

CNIL 在聲明中指出,Google 未能妥善通知使用者關於其個人資料是如何被處理的,也未明示其處理的目的。Google 法國分部發言人則對媒體表示,該公司將謹記此裁決,並考慮未來的做法。

Google 已與 CNIL 進行會談,解釋目前的隱私權政策是讓該公司能設計更簡單更有效的服務。

Google 在西班牙、英國、德國、意大利、荷蘭等國都遭遇類似情形,因為 Google 於 2012 年變更的新隱私權政策並不符合上述國家當地消費者保護法中,個人資料儲存與使用的規定。西班牙可能對其開罰最多 100 萬歐元,德國資料保護法則可能要求 Google 支付 30 萬歐元罰款。

CNIL 表示,由於此案非常嚴重, 罰鍰金額也是至今最高;不過對 2012 年淨利達 107 億的 Google 而言,這點罰款不算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