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台積電有興趣 《電業法》優先處理綠電自由化

行政院13日中午與民進黨立委舉行便當會,討論電業法修法,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會後轉述,《電業法》現階段仍維持二階段修法,本立院會期處理第一階段修法,僅會針對綠電自由化部分,即是開放風電、太陽能等綠電業者,未來可以直接將綠電銷售給企業用戶,目前包括Google彰濱設置資料中心與台積電,都對綠電自由化有很大興趣。

徐國勇表示,台灣是世界綠色公民,必須考量石化能源的碳排放溫室氣體效應,因此《電業法》第一階段修法,將優先推動綠電自由化。

徐國勇表示,目前《電業法》,由於綠電業者不具備綜合電業執照,因此綠電業者生產的電力,必須由台電全數收購,目前台電雖然有出售「綠電」,但係從綠電業者躉購後轉售給業者,《電業法》第一階段修法,將開放綠電業者,直接將綠電出售給用戶。

徐國勇說,綠電定義除了太陽能、風電之外,沼氣、潮汐、地熱等再生能源,也將被是為綠電,但汽電共生部分,目前因多數仍採燃煤鍋爐,未來將依據其碳排放決定是否符合綠電定義。

企業用戶盼購綠電 民眾使用機率低

徐國勇表示,綠電由於發電成本仍高於傳統石化能源發電,因此,未來即便開放綠電業者直供用戶,會申購綠電的用戶,仍將以企業用戶為主,例如Google等國際大廠,希望透過購買綠電,取得減碳證明,至於一般家戶,一方面綠電業者因為沒有通往一般家戶的輸配電網路,加上綠電價格較高,一般民眾在綠電自由化後,使用綠電的機率仍低。

徐國勇強調,《電業法》分二階段修法,第二階段才會處理到台電「廠網分離」議題,屆時台電才會分割為發電與輸配電二家子公司,廠網分離後,台電仍將是一家國營事業,不會進行民營化,第二階段修法預計5、6年後才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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