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C、蘋果和解書 法官准三星參閱

中國時報【黃文正╱綜合報導】 美國加州聖荷西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廿一日裁定,蘋果公司必須將十一月十日與宏達電達成的和解書內容透露給南韓三星公司,包括雙方簽訂的十年專利交叉授權協議。 法官葛瑞渥(Paul Grewal)在裁定書中說,在蘋果與三星的專利侵權案中,蘋果對其他第三者授權協議中的財務條款都已公開,所以他下令蘋果應提出一份「只供律師參閱」的協議書影本,即這份協議書影本不得公開。他說:「宏達電無權享有特殊待遇。」 聖荷西聯邦地區法院法官高蘭惠預定十二月六日,開庭審理蘋果訴請永久禁止三星八款智慧型手機及Tab10.1平板電腦在美銷售案。 另一方面,南韓英文《韓國時報》報導,三星行動部門主管申宗均(Shin Jong-kyun)廿一日向媒體表示,沒有三星的技術專利,智慧型手機就不存在,顯示三星對蘋果專利官司信心滿滿。 申宗均表示:「事實真相永遠不會說謊。如果沒有三星擁有的無線專利,總部位在加州古柏迪諾的蘋果就難以產製手機。」 申宗均的這番談話,適逢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決定複審先前有關蘋果iPhone與iPad等行動裝置並未侵侵犯三星四項專利的判決。ITC預定明年一月針對本案作出終判。 申宗均說:「ITC決定複審前判,並不代表三星在與蘋果的官司訴訟中占上風,但三星將盡力而為。」申宗均同時也證實,三星目前無意與蘋果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