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去年罰最多的電視內容仍是節目廣告化

NCC今天(1號)公布去年度傳播內容監理報告,其中,電視媒體共違規一百八十六件,總罰款金額五千八百四十二萬多元,比前一年減少八千三百八十七萬多元,違規十次以上的三家媒體是民視、高點電視台和緯來戲劇台。而民眾投訴內容的前五名則是內容不實、廣告超秒、妨害兒少身心、妨害善良風俗及節目廣告化。(閻大富報導)

NCC依據廣電相關法規核處去年違規的電視事業,比九九年減少一百四十一件,總罰款金額也降低約四成四。而民眾投訴超過一百次以上的電視節目,依序為年代新聞台「年代週報」三百二十六件、民視「夜市人生」一百八十四件、三立台灣台「家和萬事興」一百五十九件。

傳播內容處處長何吉森表示,去年民眾投訴廣電媒體件數共四萬多件,電視仍占媒體類型八成以上,不妥內容前五名依序是內容不實、廣告超秒、妨害兒少身心、妨害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節目廣告化等,從違規金額來看,節目廣告化最嚴重,共罰三千一百多萬,這部分仍是今年的重點監理項目,特別是新聞報導和兒童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