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 三星奇美等願付5億美元

(路透紐約27日電)台灣奇美電子,三星(Samsung Electronics Co)和夏普(Sharp Corp)等7家液晶顯示器製造商,同意支付逾5億5300萬美元了結消費者和美國州監管單位的操縱面板價格指控。

這些製造商被控共謀操縱電視、筆記型電腦和監視器面板價格。

面板製造商被控成立國際集團,在1999至2006年間哄抬價格,抑制面板競爭,使數以十億美元計美國貿易受到影響,這是最新的一起和解訴訟。

2006年12月,日本、韓國、歐洲聯盟和美國當局透露,正在調查面板業者的反競爭活動。自那之後,已有許多公司和高階主管對違反反托辣斯法認罪,並支付逾8億9000萬美元罰款。

最新一起和解包括支付5億3860萬美元給「間接購買者」和8個州。間接購買者是指購買具液晶顯示器的電視和電腦者,8個州分別是阿肯色州、加州、佛羅里達州、密西根州、密蘇里州、紐約州、西維吉尼亞州和威斯康辛州。

紐約州檢察長史奈德曼(Eric Schneiderman)的辦公室說,最新和解案也包括5家業者支付逾1470萬美元,以了結上述各州的民事罰款和刑法指控。

23日提交舊金山地區法庭的和解書顯示,三星將支付2億4000萬美元,夏普1億1550萬美元,台灣的奇美電子(Chimei Innolux Corp)1億1030萬美元。

此外,日立顯示器公司(Hitachi Displays Ltd)將支付3900萬美元,瀚宇彩晶股份有限公司(HannStarDisplay Corporation)2570萬美元,中華映管股份有限公司(Chunghwa Picture Tubes Ltd)530萬美元,愛普生影像設備(Epson Imaging DevicesCorporation)290萬美元。

這些公司也同意成立遵守反托辣斯計畫,並協助當局起訴其他被告。

法庭文件顯示,這項和解案仍需法庭同意,而這些公司也仍在駁斥指控。

州罰金包括夏普支付600萬美元,奇美支付570萬美元,以及愛普生、瀚宇彩晶和日立的較少罰款。

尚待和解的被告包括台灣的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AU Optronics Corp),樂金顯示器公司(LGDisplay Co)和東芝公司(Toshiba Corp.)。:中央社(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