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公司賺錢 員工遭解雇

如果發表文宣說公司賺錢會被解雇,您會怎麼想?桃園的永華機械公司2011年因為工會常務理事,發表公開文宣,說公司賺錢要爭取年終獎金,沒想到卻被公司以散佈不實謠言,遭到解雇,14日這位員工到勞委會陳情,要勞委會出面協調。

高舉看板,拿著白布條,年過40的商明郎,原本在桃園永華機械公司擔任工會的常務理事,因為發現公司2011年有賺錢,因此向廠內員工發布文宣,要爭取年終獎金,卻被公司以「散佈不實謠言」遭到解雇,雖然最後勞委會認定不當解僱,應該立刻復職,不過4個多月下來沒有下文。

原來永華機械在5月9日也收到裁決,應該立刻恢復商明郎的工作權,但沒想到永華卻要商明郎先道歉,才能回去上班,目前勞委會已經再度介入協調,如果公司沒有改善將會先處以3~15萬罰鍰,再不配合,未來也將加強勞動檢查,只是對弱勢勞工來說,勞委會的手段太溫和,何時能拿回應有的工作權?還有待後續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