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1秒 偵查不公開 下1秒 報告總統 檢察官質疑總長「兩套標準」

中國時報【蕭博文、林偉信╱台北報導】 檢察總長黃世銘坦承了8月31日夜奔總統官邸,當面向馬英九總統報告「司法史上最大關說醜聞」,引發外界質疑洩密、違反偵查不公開。據指出,當晚特偵組檢察官剛作完2名女檢察官筆錄,還提醒不得對外洩露,豈料下一秒黃世銘即向總統報告,不少檢察官質疑總長有「兩套標準」。 特偵強調,黃世銘僅報告純屬行政不法的關說案,沒有洩密或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問題;而法務部曾就廣大興案兩度召開記者會揭露偵查中證據,即出於維護公共利益目的。 據悉,8月31日當晚特偵組訊問台灣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陳正芬至晚間10時30分,兩人在證人筆錄簽名具結,承辦檢察官還叮嚀事涉偵查不公開,不得洩露;下一刻,黃世銘即驅車前往官邸向馬英九報告;有檢察官批評總長平日嚴抓下屬洩密、違反偵查不公開,這起事件中卻看到兩套標準。 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吳景欽痛批,特偵組濫權、洩密,已經到不可思議的程度,連他都不知道以後要如何教法律系學生,何謂「偵查不公開」、「正當法律程序」。 吳景欽直指,特偵組向法院聲請了柯建銘案的監聽票,卻去監聽他案,以A案監聽B案,進行違法監聽,嚴重侵犯人權;特偵組的做法,讓法律規定證據調查程序,形同具文,很難想像民主法治時代還有檢察官這樣辦案。 吳景欽氣憤地說,檢察總長黃世銘記者會上的說詞,根本是睜眼說瞎話,明明沒有法律規定總長必須向總統報告偵辦案件的進度,憲法更無此法規範,但黃卻違背法律人的良知,借由特偵組的「公器」,偵辦非刑事案件,這種濫權的特偵組乾脆廢掉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