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案開庭 法官打臉檢察官

工商時報【王己由╱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17日首度開庭審理中信金弊案,傳喚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等4人,辜否認侵占中信金控3億美元,強調檢方起訴內容寫的都不是事實;法官更當庭「打臉」關鍵人陳俊哲越洋視訊證詞的證據力,認為陳全程都是拒答,質疑檢察官「是不是還有另一分筆錄?」檢察官則回答「沒有」。 特偵組起訴辜?松、辜仲諒父子等人,在2004年至2007年間,涉嫌以中信旗下中信資產管理公司投資不良債權名義,利用陳俊哲、吳豐富等人擔任中信資產管理公司等相關境內外公司負責人、業務承辦人機會,將中信金資產透過中信銀香港分行及台灣總行,層層轉匯到辜?松父子投資的境外公司等帳戶共13次,侵占中信金資產3億美元。 北院昨召開程序準備庭,傳喚辜仲諒、吳豐富、中信管理處前經理張友琛、張素珠等4人到庭。 辜仲諒說,他沒有犯罪,起訴書寫的都不是事實,「這些帳戶也不是我在管」;吳豐富也說他沒有犯罪,在2003年至2006年間,所處理的事務都是陳俊哲交辦,他沒有決定權。張友琛同樣說沒犯罪,他跟陳俊哲職等差距非常大,連進到陳的辦公室跟他說話的資格都沒有,起訴書上所講的CTO公司對外投資、層層轉匯事情,跟事實不合。 辜的辯護律師也說,昨天庭訊部分主要是釐清3億美元的問題,未來還有北京土地買賣、紅火案洗錢、陳俊哲買天母土地等案,而外界認為CTO公司侵占3億美金,但實際上CTO公司沒有賠,反倒賺4,000多萬美元,這樣哪有造成損害? 對於被告的陳述,法官當庭質疑本案列為關鍵指控人、辜仲諒前妹婿陳俊哲,去年4月14日,透過司法互助在美接受特偵遠距視訊偵訊3小時證詞的證據力。法官說,看完陳俊哲筆錄,顯示全部拒絕回答,「是不是還有另一分筆錄?」 檢察官回答「沒有」,但強調陳俊哲曾給特偵組書面陳報狀,確實提及北京土地投資,是受中信高層指示,還說「我是代罪羔羊」,足以作為證明其他被告犯罪的證據。庭訊約1個多小時候結束,將擇期再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