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釣島爭議 須遵守行為準則
(中央社台北7日電)「華爾街日報」昨天刊登中華民國駐美官員蘇瑞仁投書,認同日報1日社論譴責以「強凌弱」方式處理釣魚台爭端的立場;但對文中主張美國採取偏袒態度則不以為然,強調應由相關各方遵守行為準則,以尋求共識。
華爾街日報(WSJ)網站1日在有關釣魚台列嶼(日稱尖閣諸島)的社論中,譴責「強凌弱」的手段,宣稱只要美國明確表達支持日本擁有釣魚台列嶼主權,就能公正而和平地解決爭端,因為美國早在1970年代即已「實際」採取了這種作法。
但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駐紐約辦事處副處長蘇瑞仁投書指出,這種說法似是而非。美國在1970年代只把釣魚台的行政管理權讓渡給日本,但也強調「任何對釣魚台列嶼的主權爭議,都應由當事國共同解決」。美國自此多次重申對釣魚台主權的中立立場,不曾改變。
蘇瑞仁指出,解決紛爭必須有一套行為準則,讓釣魚台周邊各方共同遵守、尋求共識,並避免溝通不良或誤判。美國若採取偏袒態度,只會適得其反。
他說,中華民國主張各方擱置釣魚台主權爭議,共同開發和分享這塊區域的天然資源。
蘇瑞仁說,至於如何合作,中華民國和日本在4月簽訂漁業協定以保障漁權並規範資源分享的模式,可作為周邊各方未來談判的典範。只有各方願意擱置爭議、分享資源,才有可能和平解決釣魚台爭議。102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