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錢通報 要求鉅細靡遺

工商時報【朱漢崙╱台北報導】 防制洗錢,金管會不僅要求國銀業者設專責單位、專人管理,相關人士透露,金管會日前更首度對國銀發下長達30多頁的問卷,要求全體國銀按表操課填寫、列管;其中對於匯款金額,金管會更分成三大級距,要求國銀據實列報三級距的金額、占總匯款量的比重來列管,全體問卷將在明年1月底之前限期回收。 問卷中尤以大筆匯款金額最受矚目,由銀行公會代金管會發下的這份問卷,只要超過等值台幣50萬元以上就要列管統計,且分成50∼250萬元、250∼500萬元、500萬元以上三大級距,必須計算總金額、所占比重回報。 另一個焦點則是現在全體國銀都必須斥資投入強化洗錢防制的人力物力,因為金管會在這份問卷,已將之列為管考項目,金管會要求業者必須清楚的交待投入法遵及防洗錢的資本支出與營運支出:「絕對金額,以及占全行整體資本及營運支出的比重到底有多少?」 換言之,未來倘若金融業者基於怕獲利被影響考量,刻意將法遵成本cost down,恐怕將被金管會「盯上」,金管會也要求,不僅是「實際支出」金額,連同「預算」金額,都必須仔細回報去年與今年銀行業者編列、執行的情況。 進出口貿易同樣涵蓋在銀行「反恐反洗錢」通報範疇。至於「非面對面」交易,金管會要求國銀在問卷上清楚分類、計算占比回報,共分成語音銀行、網路及手機銀行、ATM自動化服務、電子支付帳戶、ACH及全國繳費稅系統、傳真等其他六大類目進行分類統計。 另外,所謂高風險客戶佔總客戶數比重,金管會也要求匯報。 國銀主管指出,該「銀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遵循成效評估」問卷,主要是金管會要求銀行業者先「自評」,且要求自評的業務項目分類非常細,共分成八大類:存匯、進出口、貸款、信託、信用卡、金融商品、電子支付、保險等八大項,25子項的業務分類,尤以存匯與進出口業務分類最多,最細,存匯業務就分成7大項,進出口則把票據託收、貿易融資一起計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