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舞弊防治與鑑識協會理事長許勝雄:提升預防性監管密度

工商時報【孫彬訓、王姿琳】 台灣舞弊防治與鑑識協會理事長許勝雄表示,兆豐銀如此高成本的一堂課,重要的是台企能否從中學會未來的應對方式。他強調「風險為本」,建議政府與企業應強化預防性監管的密度與強度;建立可疑交易資料的大數據資料庫,達到舞弊偵測的效果;並積極培育相關人才與教育訓練。 許勝雄認為,兆豐案是危機也是轉機,重點在於我們能否從中學到經驗,避免未來造成其他損失。兆豐銀不了解美國當地法令,也未立即報告可疑交易,因而被罰57億元。但換個角度來看,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小組(FATF)早在1996年就提出反洗錢的40項建議,即便不懂美國法令,若落實FATF的40項建議,就可減少大部分的風險。 許勝雄指出,全世界的洗錢法令都是依據FATF的40項建議衍伸出來,2012年的新版本中更將風險基礎方法、預防性措施、透明性及實質受益權納入規範中,也就是說,監管法令已向前推到「預防性」監管,而非發生洗錢後才來問罪於你。 他並認為,我國對於反洗錢與風險管理知識不足,連帶風險意識與回應不足。許勝雄說,以台灣的法令來說,若企業未合規,最高只罰新台幣200萬元,才會讓兆豐銀用同樣的想法面對美國,「坐台灣窺國際」的代價就是承受57億元的損失。 許勝雄建議,政府與企業都要有國際化觀念,並強化預防性管理的密度與強度;至於我國過去聚焦在可疑交易規範與申報,可藉此建立大數據資料庫,做成舞弊偵測的犯罪防治工具。 同時他強調,我國缺乏洗錢防制人才,投入資源不足,建議政府應儘速施行人才培訓與教育訓練,若效果良好也有機會「整套輸出」,讓台灣成為洗錢防制人才中心,藉此發展新興的服務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