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老師當父親 女遭性侵忍10年提告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一名現年26歲的OL上班族,10年前讀國中時,到一名王姓老師經營的補習班上課。當時她曾2度遭到王男性侵得逞,10年來內心飽受煎熬,事後還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因為長期壓抑引發嚴重憂鬱差點喪命,並接受心理輔導7年。她在今年7月追溯期限到期前提告,王男坦承犯行,檢方依強制性交罪將王男起訴,求刑11年8月。

該名女子控訴,16歲時還就讀國中的她,當時在新北市土城區某補習班上課,因而認識擔任數理老師的王姓男子。2人互動頻繁,女子將王男視為父親,之後王男離職自立門戶,2人還保持聯繫。2002年女子就讀高一時,前往王男在台北市忠孝東路開設的家教補習班分享高中生活的點點滴滴,不料王男卻獸性大發,將女子撲倒以手指性侵得逞。

事後王男向女子道歉,她也接受而未報案。不料同年12月,女子再度來訪請教課業時,又將她性侵得逞,女子因此決定斷絕和王男的所有聯絡。但她因此罹患創傷害壓力症候群和人格分裂,必須長期求助心理醫師,時間長達7年,每當病情發作時,總是會回想案發當時,大喊「不要過來!」

儘管女子已經26歲,事情也已經過許多年,但遭性侵一事仍是她揮之不去的噩夢,因此決定在今年7月追溯期限到期前提告。該名王姓老師目前40歲未婚,在新北市某高職教書,他坦承對女子性侵,曾想當面向她道歉,並且此事藏在他心中10年,深感愧疚不安。板橋地檢署6日依強制性交罪將王男起訴,具體求刑1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