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美聯手 韓商周星專利官司敗

工商時報【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跨國企業專利爭霸,來台打智慧財產官司,首見日商聯美制韓案例。最高行政法院日前指出,關於韓商周星工程的「群集系統移轉室」專利訴訟,遭日商優貝克在台子公司舉發成立,應撤銷專利權,因此判決周星工程敗訴。 韓商周星工程(Jusung)在2004年6月間,以「群集系統之移轉室」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發明專利,獲准並發給專利證書,專利權期間自民國2006年2月11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 但隨後遭日本真空技術集團(ULVAC,Inc.)在台灣設立的完全子公司優貝克科技提出2004年12月間公告的第93112954號「真空處理設備之真空室」發明專利案,以及南韓高等法院與最高法院對周星工程此項專利為無效判定的判決書等證據,向智慧局舉發周星工程此項專利,違反我國專利法的專利舉發事件,經智慧局審查後認定,周星工程此項專利確有違反專利法第23條規定,因而作出「舉發成立,應撤銷專利權」之處分。 周星工程不服,向智慧局提起訴願失敗後打起行政官司,法院認為此件官司與美商應用材料的LCD技術與專利有關,因此裁定命令美商應材為本件官司的參加人,獨立參與本件訴訟。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指出,申請專利的發明,如與申請在先而在其申請後始公開或公告的發明,或新型專利申請案所附說明書或圖式載明的內容相同者,依專利法規定,不得取得發明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