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光與矽品合併案 公平會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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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光與矽品的合併案,經公平會審核一個多月後,於16日的委員會議中,認為合併案的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的不利,因此決議批准日矽合併案。

今年國內半導體業最引人關注的「日矽合併」案,於7月底遞件公平會審理,但公平會遲遲未審理日矽案,直到10月5日才正式受理,眼見此合併案似乎卡關在公平會上,而國際半導體大廠一波又一波的展開合併潮,令業界相當擔憂。

對此,公平會於16日的委員會議中決議,有關日月光與矽品的合併案,因為結合的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的不利,根據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不禁止兩間公司結合。

公平會表示,日月光擬取得矽品1/3以上的有表決權股份,並由新設控股公司接續2家公司與新設控股公司的股份轉換。轉換完成後,日月光與矽品同時成為新設控股公司100%持股的子公司,並各自以原公司名字續存。而2家參與結合事業的全體董事及監察人由新設控股公司指派,經理人則由董事會決議訂定。

公平會認為,日月光與矽品主要業務均為各式積體電路(IC)的封裝及測試業務,而全球封測代工市場參與競爭的廠商至少有70多家,競爭堪稱激烈。另外,各家封測技術高低不同,且封測業者依客戶要求的規格與技術進行客製化服務,較難採取一致性行為。而日矽合併後,2家公司仍將維持獨立運作的方式,因此,對於全球半導體封測市場無明顯限制競爭的效果,故而批准此案。

此外,公平會也指出,合併案通過後,應可節省日月光與矽品的研發成本,而節省的成本再投入技術創新與研發,對於國內的封測產業技術水準將有所助益。雖然不免會有轉單效應出現,但對國內整體經濟仍具有正面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