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林鐵路產權仍屬台鐵 縣府盼共同合作

正式熄燈的桃林鐵路,產權仍然屬於台鐵,有關產權,台鐵目前傾向有償撥用給縣府,桃園縣政府認為相關費用高達四十多億,無法承擔,希望能跟台鐵共同合作推動。(李明朝報導)

載運林口電廠所需燃煤達四十五年之久的桃林鐵路,終於正式熄燈,未來縣府著手相關規畫,但是目前產權仍然屬於台鐵,對此,桃園縣交通局主任秘書張新福表示,有關產權台鐵目前傾向有償撥用給縣府,但是相關費用高達四十多億,縣府無法承擔,希望能跟台鐵共同合作推動。

桃園縣政府初步擬定桃林鐵路四個未來再利用方案,包括休憩綠帶及觀光休閒自行車道、公車捷運系統(BRT)、平面輕軌捷運(LRT)及市區道路,但是相關方案還是需要時間,蘆竹鄉長褚春來認為桃林鐵路影響地方發展多年,現階段應該要先拆除鐵軌,做為平面道路使用,後續推動相關方案,才能符合地方民意。

褚春來表示,如果台鐵不順意民意先拆除鐵軌做為平面道路,不排除發動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