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捷運延伸線 環評過關

環保署環評大會昨(十六)日審查通過淡水捷運延伸線工程開發案,全案採整體路網分期興建方式辦理,第一階段優先興建路線(綠山線紅樹林站至漁人碼頭)於核定後第七年營運(預訂為民國一○八年);第二階段興建路線(漁人碼頭經紅毛城延伸至捷運淡水站)後續將視民眾接受度推動興建。 環保署說明,淡水捷運延伸線工程計畫,開發單位是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計畫於新北市淡水區興建淡水捷運延伸工程,建設輕軌系統銜接既有淡水捷運系統,計畫內容包括:綠山線、藍海線,以及一處維修機場。 綠山線起自捷運淡水線紅樹林站,終至淡海新市鎮第一期第一開發區之北緣止,全長約七點三四公里,設置七座高架橋車站及四座平面車站;藍海線起自捷運淡水站,沿省道台二乙線往西布設,經紅毛城、古蹟園區、漁人碼頭、沙崙文化創意園區,沿十一號道路至新市鎮沙崙路後,往北至機廠與綠山線共線,全長約七點八六公里,設置九座平面車站。 雖然環保署環評專案審查小組通過淡水捷運延伸線工程計畫,但也提出多項但書,若開發單位於施工及營運階段未切實履行,將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十七條規定,會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給予處分。 其中,主要重點包括:第一階段優先興建路線核定施工後三年內,若第二階段興建路線尚未推動興建,應就第二階段興建路線部分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送置主管機關審查;計畫路線鄰近國家重要濕地部分應於開工前進行一次水域生態調查;計畫路線沿線文化資產豐富,施工前應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對重大營建工程之規定,針對整體文化資產進行調查,並送文化資產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 另,昨天環評大會也做成附帶決議,建議開發單位針對站體建築物要落實節能減碳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