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考錄取後棄原民身分 不得任公職

【Ali Nakaisulan/Sai】 想要捧公職鐵飯碗的族人,原住民族特考成為首選,不過近幾年來卻不斷發生有父母親只有一方是原住民,為了要考原住民族特考,去改媽媽的姓取得原住民身分,但是考取原住民族特考成為公務人員之後,卻改又改為父親的姓,放棄原住民族的身分,為了避免考生以原住民身分考取公務員,事後卻拋棄原住民身分的紛爭再次出現,立委鄭天財提案的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修正條文1月4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增訂經原住民特種考試及格,而未具或喪失原住民身分者,就得取消公職資格,這項法律通過擔任公務員的族人認為很公平。 也有人認為很不解的竟然會有原住民族人有這樣的舉動,應該要好好珍惜身分,並且認為用這樣改母姓取得原住民身分去考試的人,考上又取消原住民族身分的人根本就是霸占原住民族職缺名額。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修正條文三讀通過之後,期盼能夠避免有投機取巧取得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