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失明風險高25倍 醫籲每年定期檢查

糖尿病高居一百年全國十大死因第四位、臺北市十大死因第五位,同時糖尿病也是引起失明、洗腎及截肢的主要原因。尤其根據研究顯示,糖尿病會引起眼睛病變,如果沒有給予治療,引起失明的風險為一般人的二十五倍,臺北市衛生局呼籲,糖尿病患每年要定期進行眼底、及尿液微量白蛋白檢查。(林麗玉報導)

臺北市衛生局健康管理處長林莉茹說,依據衛生署「全民健康保險醫療品質資訊公開網」的資料顯示,101年臺北市糖尿病人約有23萬人,但只有約6萬人有接受眼底檢查或眼底彩色攝影檢查,超過7成的糖尿病人沒有定期受檢。而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的發生率,與糖尿病病齡及患者年紀有關,根據研究,糖尿病患在患病7年後,50%有視網膜病變,17年到25年後則有90%出現病變,長期的高血糖環境會損傷視網膜血管的內皮,引起一系列的眼底病變,包括微血管瘤、硬性滲出、棉絮斑、新生血管、玻璃體增殖,甚至視網膜脫離。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眼科江靜弘主治醫師表示,糖尿病視網膜病變早期並無任何症狀,不過當症狀出現時,視網膜病變已經是到達某種程度,呼籲糖尿病患每年都應該最少有一次眼睛的例行檢查,早期診斷、適當治療,可延緩疾病發生與獲得良好的醫療照護與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