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遠通? 高公局立場不變

ETC使用率檢核點六月三十日已經過了,按目前單日最高五十六%使用率來講,六成五使用率已確定無法達到。到底遠通電收會不會面臨二億多元罰款,高公局總工程司吳木富昨(三)日表示,已經行文遠通電收必須在半個月內送交最後的使用率,若沒達到合約標準,將進行開罰。 高公局這次鐵了心,決定會依照合約中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吳木富表示,高公局與遠通電收合約中有一個SOP規範,要在年度結束後一個月內提供使用率給高公局,並依照收到的結果該怎麼處理就依照合約來辦理。 根據高公局粗估,不含全民體驗活動,目前使用率在六月份整月約有五十一%左右,由去年七月一日到今年六月三十日,平均則僅有四十三%左右,由於與六十五%利用率還有蠻大的差異,因此已經要求遠通電收在七月中前送交最後使用率給高公局,高公局約會以兩到三天的時間進行確認,然後就會開罰。 對於遠通電收曾表示無法接受高公局罰款的懲罰。對此吳木富表示,遠通電收的立場高公局能夠理解,按照合約高公局該做的稽核或一些處罰的動作是不會停。 吳木富強調,遠通電收若是有異議的話,可循合約中的救濟管道尋求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