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不准看電視、DVD

中國時報【許俊偉╱台北報導】 交通部完成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最晚年底開放身障朋友專用的原廠三輪機車免再改裝;汽車駕駛行進間也開始禁看電視等娛樂顯示設備。 攸關最多用路人權益的車內娛樂顯示設備部分,修正案年底會銜內政部實施後,駕駛人起駛前就得依道安規則規定關閉「視線範圍內」的DVD或電視等娛樂顯示設備(後座不禁),行駛道路期間也不能操作或觀看;GPS等行車輔助設備可邊開車邊看,但禁止邊開邊操作。 交通部路政司長陳彥伯補充,民眾加裝娛樂性設備必須與排檔連動,使用手煞車、前進、後退檔會自動關閉娛樂顯示螢幕。考量有民眾已加裝,政府將給一年緩衝期,一○二年起列入驗車項目。車廠表示,連動改裝約要多花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