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個案評鑑制度 6日正式上路

法官個案評鑑制度 6日正式上路

為了淘汰不適任法官,「法官個案評鑑制度」將在明天正式上路。司法院表示,如果法官在審判中,有「問案態度不佳」等違失問題,民眾可請求對法官個案評鑑。若被投訴的法官真的被查出有違法情節,最重可免除職務。

(潘千詩報導)

在「法官個案評鑑制度」正式上路的前一天,司法院召開記者會簡單說明制度的實施。人事處長梁宏哲表示,司法院希望能夠還給法官純淨的審判空間,也算是一種陽光法案。

而且為避免官官相護的爭議發生,十一名評鑑委員均具備多元代表性。

只要當事人或犯罪被害人未來在案件審理中,若感到法官有問案態度不佳、辦案進度過慢等違法失職的事由,均可向評鑑機關提出法官個案評鑑的請求。若調查後評鑑委員認定法官卻有失職不當,就會送請職務法庭懲戒,最輕予以罰鍰,最重可以免除法官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