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分證被丟地 男對警咆哮免罰

中國時報【葉德正╱新北市報導】 男子張志明不滿酒後搭乘機車未戴安全帽遭警攔查並對員警咆哮,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張在審理時喊冤,指警方先激怒他,板橋地院勘驗蒐證光碟,發現員警先將張男身分證丟到地上,張才會失控,且張男言語尚非失當,裁定張男免罰。 警方受訪時表示,尊重司法判決,不會提起抗告。 裁定書指出,六月十一日凌晨一時許,張姓男子酒後搭乘李姓男子機車,行經新莊光華國小前,因沒戴安全帽遭值勤派出所員警攔查,張男認為沒戴安全帽與他無關想要離去,被員警阻止,雙方因此爆發衝突。 警方提供的報告書指出,當時李姓騎士與張男身分皆尚未確認,張男卻逕自離去,才會要求張男留步,豈料張男卻開始咆哮,因當時正值深夜,他們口頭制止,張男仍不斷咆哮,還通知友人到場助陣。 報告書提到,值勤員警擔心現場失控,將張男帶回派出所,過程中,張男以唇語對員警罵「幹X娘雞掰」,雖然沒有出聲,但此舉已對公權力造成很大的傷害,才會將他依違反社維法送辦。 張男審理時否認警方指控,強調當時是警方先對他言詞不當激怒他,才會失控。 法官勘驗警方現場蒐證光碟,發現張男因員警將他的身分證丟到地上,才會與員警發生爭執。法官認為,張男或許情緒激動,但光碟中無法看出張男有動手,或如報告書中所說的髒話辱罵員警,認為證據不足,裁定張男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