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級警戒延長 移民署暫緩停居留臨櫃辦理

內政部移民署表示,由於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至七月十二日止,針對在台停居留效期即將到期的外來人口,移民署持續實施暫緩臨櫃辦理延期措施,並擴大居留之外來人口暫緩辦理各類居留案件,可以等疫情舒緩後再行補辦。

移民署表示,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期間,為避免接觸及人流移動,並兼顧外來人口之安全及權益保障,除對於居留效期即將到期者,已實施自動延長居留期間三十日之措施外,並將入境後首次申辦居留證、在台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核發居留簽證及辦理居留資料變更登記等案件,也擴大暫緩臨櫃辦理,並回溯自五月十五日起實施,都只要於疫情警戒標準降為第二級之日起三十日內,再至服務站辦理居留手續即可;另對於外來人口的停留效期即將到期及原經移民署許可延長離台者,也可以暫時不用到服務站辦理延期停留及離台手續,等到疫情警戒標準降至第二級的隔天起十日內,符合延期資格的外來人口再準備相關文件到站補辦延期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