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買媒體?江啟臣批553億元淪「大內宣預算」

各部會在明年度總預算編列的宣傳費用合計18.6億元,國民黨立委江啟臣今(22)日質疑,除了帳面數字外,如果實際把營業、非營業基金的行銷費用加起來,其實高達553億元,「全部都是政府愛怎麼用就怎麼用」。(李人岳報導)

閣揆蘇貞昌22日再次為明年度總預算到立法院備詢,國民黨立委江啟臣詢問會不會同意置入性行銷或各單位買新聞,蘇貞昌強調「不會、也沒必要」。

江啟臣進一步質疑,各部會機關編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共計18.6億元,但除了這些帳面數字外,政府有很多大小金庫,例如觀光局的觀光發展基金,實際把營業、非營業基金行銷費用加起來高達553億4461萬元,全部都是政府愛怎麼用就怎麼用。

江啟臣同時指出,例如內政部移民署和國防部委外製作節目在新聞頻道播放,卻沒有標註是廣告,還有很多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媒體採購案,直接採限制性招標,也沒有揭露限制理由,根本是規避公共工程採購法。他要求營業、非營業基金要逐項揭露用在哪裡,不能只用「行銷費用」糊弄過去。

蘇貞昌對此回應,聽江啟臣的說法,好像他有非常多的錢很好用,「但實際上沒這麼好用」,他強調動支預算的使用都要受到立法院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