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澄清 北屯社宅預定地 林佳龍105年已賣一半
【記者陳世長台中報導】針對外界部分人士誤指台中市政府賣北屯社宅預定地圖利財團一事,市府嚴正澄清,103年前市長胡志強已將北屯太原段列為社宅預定地,此處屬區段徵收配餘地,前市長林佳龍隨後分割土地,105年早已賣出一半土地,市長盧秀燕上任後,重新檢討需求,考量當時北屯已有4處社宅規劃及興建中,決定易地西屯區興建國安段好宅,去年四月已開工,不僅總戶數更多,也符合區域均衡發展。
都市發展局長黃文彬表示,太原段原址總面積近7.6公頃,前市長林佳龍分割土地,105年時已售出約總面積一半,當時出售金額為23億3720萬元;盧市長上任後,108年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公開辦理剩餘土地標售,售出金額約38億168萬元,標售所得全數撥入台中市實施平均地權基金,用於充實市政建設、弱勢族群補貼或其他社會福利。
另外,對於媒體關心南屯區楓樹段817地號公保地違建,黃局長說,目前由違建人自行拆除中,都發局持續派員監督拆除進度;另沙鹿龍井交界違建查報一案,目前由沙鹿區公所查報,界址不明部分待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檢附會勘紀錄後,如違反法令規定,將依規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