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景觀條例踱牛步 違建亂市容

台中市議員張耀中(右三)等人,5日在市議會質詢說,制定「台中市都市景觀自治條例」還要等多久?(陳世宗攝)
台中市議員張耀中(右三)等人,5日在市議會質詢說,制定「台中市都市景觀自治條例」還要等多久?(陳世宗攝)

台中市曾在2016年被美國CNN新聞譽為全台最宜居的城市,但制定《台中市景觀自治條例》至今仍只聞樓梯響。市議員張耀中等人5日指出,市區各處可見違建、景觀雜亂,至今仍不見景觀自治條例來規範!台中市都發局表示,景觀條例預計明年初送議會審議。

城市門面 急需清整

市議員張耀中、謝志忠、王立任與張玉嬿昨質詢,針對台中市景觀提出質疑。張耀中表示,CNN曾報導中市是全台最宜居都市,但他身為台中市人並不覺得,中市各大樓幾乎都有違建,屋頂五顏六色,這樣嚴重的違章景觀,連第三世界都不會有。

張耀中說,今年因疫情,各縣市國旅觀光客大爆發,城市都在拚觀光,城市門面急需要清整。如透過景觀自治條例畫定景觀管理區域及獎罰措施,協助屋主進行建物整改建或立面清整;規範違章建築、廣告招牌及光害、騎樓使用等,讓城市景觀更整齊、美觀。

張耀中指出,市府從2010年開始辦理「環境景觀總顧問執行計畫」,都發局長黃文彬也曾擔任計畫主持人,難道台中市環境景觀只能停留在計畫階段?從2010年以來,逐年動輒近300萬元以上計畫費,共花超過3000萬元。

計畫經費 逾3000萬

黃文彬說,市府積極研擬《台中市市容景觀自治條例》,已召開5次專案會議,草案內容將重要交通軸帶、藍綠帶等區域,透過畫定重點景觀地區,擬定景觀維護改善管理計畫;將人行空間、建築、招牌廣告等景觀設施納入維護、改善事項。

都發局強調,光害部分,「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規範」已規定建築物應配合建築物造型,實施夜間燈光照明計畫;另依據「台中市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設置辦法」,住宅區4層樓或10公尺以上,限制使用閃爍式燈光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