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特教幼兒入幼兒園鑑定安置 1101起受理報名

中市特教幼兒入幼兒園鑑定安置受理報名
中市特教幼兒入幼兒園鑑定安置受理報名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為提供學前特教幼兒優先入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機會,每年辦理特教幼兒入幼兒園鑑定安置,111學年度於11月1日至26日受理報名(非以郵戳為憑),設籍臺中市且於111學年度滿二足歲(105年9月2日至109年9月1日出生)有特殊教育需求幼兒均可申請。

教育局表示,臺中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以適性、就近安置為原則,綜合研判幼兒障礙程度、適應情形及各項佐證資料,進行鑑定及安置作業,以保障幼兒受教權益。市府受理家長申請後,將由心理評估人員於今年12月至明年1月進行教育評估,後續召開審查會議及安置協調會議,預計於明年3月11日公告鑑定安置結果。

教育局建議,家長可評估孩子入學就讀後的教育需求,並可先行電話聯繫園所參觀環境,藉以了解該園所的教學模式及特教資源提供狀況,如需申請,家長應備齊鑑定安置報名表(共4頁)、戶籍資料影本、具備安置順位所列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及有效期限內的醫療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無則檢附一個月內台中市學前兒童發展檢核表),並於期限內郵寄或親送至臺中市中區特教資源中心(臺中市東區樂業路60號)。

申請表件及宣導影片請家長逕至「教育局全球資訊網-科室業務-特殊教育科-身心障礙學生跨階段鑑定安置專區(入小學、入幼兒園)」下載,相關資訊可電洽臺中市中區特教資源中心學前鑑定組04-22138215分機820,或至「臺中市特教資訊網左方選單-家長專區-入公幼鑑定」了解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