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違規未登記工廠 經發局籲合法登記

台中市違規未登記工廠已三家遭斷水電、一家遭拆除,經發局籲業者合法登記。(記者陳金龍攝)
台中市違規未登記工廠已三家遭斷水電、一家遭拆除,經發局籲業者合法登記。(記者陳金龍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既有未登記工廠申請納管期限已於今年三月二十一日截止,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表示,工輔法明確規定一0五年五月二十日以後新增未登記工廠、未配合輔導政策的既有未登記工廠,既經查獲屬實,將依法查處。自工輔法新修法一0九年起施行至今,市府已依法查處三家執行停止供水電、一家拆除;經濟部近期列管台中一百六十五家疑似未登記工廠,市府已陸續展開清查作業,目前查處十二家未登記工廠限期停工(一家已停工或歇業、十一家勒令停工),未停工者,將依法停止供電、供水及拆除,業者勿心存僥倖。

經發局說,先前大甲區文曲路一間塑膠粉碎粒工廠因廠區廢棄物堆放至道路,引發民怨,經「台中市政府未登記工廠聯合加強矯正小組」聯合稽查,發現其為新增未登記工廠,經發局隨即勒令工廠停工,後經複查發現該工廠未停工,因此依工廠管理輔導法執行停止供電、供水,廢棄物部分則交由環保機關依規查辦。

此外,以往農地上的建築物必須要有使用執照,台電台水才可以供水電;而沒有建築物的農地,會有轉接水電給違章工廠的情形,但經濟部已宣布,民眾若要在農業用地申請接水、接電,應出具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可文件,沒有核可文件者,台水及台電公司需拒絕受理供水、供電的申請,不再有農業空地只要出具土地所有權狀,即可預為違章工廠申請水電情事發生,以源頭管理、杜絕違規轉供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