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重大空汙條例保留 拚12月通過

台中市議會法規委員會8日針對《重大空氣汙染管制自治條例》逐條審查後,主席何敏誠決議保留。(張亦惠攝)
台中市議會法規委員會8日針對《重大空氣汙染管制自治條例》逐條審查後,主席何敏誠決議保留。(張亦惠攝)

台中市政府日前通過《重大空氣汙染管制自治條例》,台中市議會法規委員會8日開會審查,部分議員認為自治條例未明訂效益為何,也未說明是否與中央法規牴觸,逐條審查後,召集人何敏誠宣布保留,請市府提出修正案。台中市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環保局會再做相關修正,力拚12月中通過。

台中市議會法規委員會8日審查《重大空氣汙染管制自治條例》,議員黃守達認為,內容看不出來市府想達成的目標為何?且管制對象、範圍不明,什麼都管,什麼都管不好;議員江肇國則表示,此草案攸關中市空汙改善,應更加慎重,建議把生煤管制條例廢止併入此案。

副召集人李中表示,學校及機關公務車在草案中列入管制範圍,難道這也算「重大空汙」?江肇國則提出,為何草案中只管制固定及逸散汙染源,卻未管制大宗的移動汙染源等質疑。

李中說,若本次會期二、三讀通過後,環保署還有任何內容要修改,就無法再回到議會確認,本屆未完成相關法治程序,下一屆要從頭來過,建議審查通過內容,最好跟環保署相符,否則只要修改,本屆就無法完成立法程序。

召集人何敏誠認為要先逐條審查後再做結論,逐條審查後,何敏誠裁示本案保留,請市府將委員所提意見納入提出修正案,於本屆下次會期提出再行審議,委員會絕對支持管制重大汙染的自治條例,但不能隨便制定,要以二、三讀會的精神,在委員會就完備審議。

陳宏益說,感謝朝野議員們支持訂定《重大空氣汙染管制自治條例》,議員希望針對法律資源跟影響效果更周延的訂定,環保局會盡快處理、修正,希望在這屆議會有結果,力拚12月中可以通過、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