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特照 中市府堅持仍需都審

台中火力發電廠將增建2部燃氣機組,台電跳過台中市政府、取得行政院核發的特種執照,引爆爭議,台電為此拿出公文,指現有燃煤機組也是用特照興建;台中市府25日反擊稱,30多年前根本沒有都市計畫法自治條例規範,且依法中火仍須提送都市設計審議。而中火爭議也再度點燃台中市議會藍、綠黨團的戰火。

憂2026拆2部機組跳票

台中市都發局表示,台電10部燃煤發電機組都是在原台中縣時期興建,當時地方治理未落實,沒有都市計畫法自治條例、也沒都市設計審議機制。隨著時代進步與社會需求,台中市府依據《都市計畫法台中市施行自治條例》訂定《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規範》。

市府強調,只要是規定相關、位在台中市的重大建設,都須經都市設計審議,藉以檢視地方發展需求。以台電增建燃氣機組及卸貨碼頭等設施來說,因其規模達到「台中港特定區計畫港埠專用區內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重大建設認定表」規範,對台中港海岸環境、景觀影響很大,須經都市設計審議。

都發局指出,中火取得特種執照,只能免適用《建築法》規定,但包括土地使用、都市設計與消防安全、環境保護等相關事項,仍須經過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否則,屆時台電承諾的2026拆除2部機組若未兌現,將可能真讓台中5根煙囪變成7根、甚至更多煙囪。

藍批荒唐 綠撇清特權

市議會國民黨團也力挺中市府,質疑台電說法「太荒唐、滑稽」,黨團書記長陳政顯說,在民進黨專制下,台灣逐步從法治國家退化為黨治國家、人治國家,譴責其犧牲人民權益與破壞法治的作為。中央既然允許中火增建燃氣機組免都市計畫審查,未來勢必會以相同模式,用一紙公文就免審環境影響評估、消防安全檢查。

民進黨團則抨擊,盧市府將個人意志凌駕於法制之上、且未遵守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則,屢次藉扭曲法令、恣意擴權來操弄中央地方對立。電廠核發特照是國民黨執政就有的作法,包括協和、大潭、通霄、興達到核電廠都是申請特照,台中新增然氣計畫非特例、也無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