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會館臺東分社土地易主 縣府:歷史建築地位不變

歷史建築中華會館臺東分社。
歷史建築中華會館臺東分社。

位於臺東市中正路的中華會館臺東分社,2002年被列為歷史建築,該土地依法已逾列管期限,5年前開始標售,臺東縣府原計畫5次流標後,土地將可收歸國有,不料卻在第4次開標時成功售出,對此,臺東縣文化處表示,該筆土地標售拍定,並不會點交建物,依法新地主仍不得任意改建。

中華會館臺東分社為日治時期國人抗日的歷史建物,由華僑和臺東當地民眾共同集資購地興建,在2002年被列為歷史建築,是全臺僅存的一棟華僑在臺地下抗日基地。

由於建築物的土地屬私人土地,1990年由臺東縣府依土地法造冊列管,但土地超過15年沒人繼承,縣府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縣府等待時機買回,但第1次廢標,接著流標2次,縣府今年再行文給國有財產署請求標售,等待5次流標後依法收歸國有,未料第4次開標竟售出。

對此,縣府文化處表示,中華會館土地易主,文化處將加強督促建築物管理人和土地的所有人,應符合文資法相關規定,縣府也將定期巡查訪視建物使用情形,妥善保存歷史建築。

文化處指出,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4條規定,歷史建築不得遮蓋其外觀或阻礙其觀覽的通道,同法106條第7款對毀損歷史建築者最高處新臺幤200萬元罰鍰,及令其改善之責。由於法規對歷史建築的保護規範完備,文化處表示,土地易主無損中華會館其歷史建築地位及保護。

另外,縣內私有歷史建築眾多,文化處針對縣內歷史建物的主要目的,是協助建築的維護使用及相關經費爭取,而非爭取將私有地納為公有。文化處表示,將持續關注本次土地移轉過程,協助建物與地主雙方的協調,並爭取經費進行歷史建物保存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