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給力

政府施行「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並訂有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等相關配套措施,企業若僱用65歲以上高齡者,補助金額提高到每人每月1萬5,000元,最長發給12個月,最高補助18萬元。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運用此資源幫助72歲的魏先生重拾他勝任30年的機台操作工作,企業雇主也借助他的豐富經驗指導新進人員,有效發揮經驗傳承價值。

中彰投分署分署長林淑媛表示,勞動部新施行「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並同步發佈「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辦法」、「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辦法」、「退休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再就業補助辦法」及「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獎勵辦法」等相關子法,對中高齡及高齡者的就業保障更為完備。

其中在鼓勵企業僱用中高齡民眾上,除原有「僱用獎助措施」提供雇主聘僱失業滿30日以上年滿45歲至65歲中高齡者,提供每人每月最高1萬3,000元獎助金外;若企業僱用對象是65歲以上高齡者,更加碼提供每人每月最高1萬5,000元獎助金,期盼與友善企業共同為弱勢失業勞工打造一個友善的就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