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報關 明日起生效

工商時報【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兩岸貨幣清算機制正式上路,財政部關務署昨(19)日表示,自周四(21日)起,開放從中國大陸進口貨品的業者,在報關時選用人民幣計算完稅價格,辦理報關,但前提是買賣雙方交易時所開立的發票,也必須以人民幣計價。 中央銀行上月26日宣佈,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台北分行簽署相關清算協議,農曆年前各銀行紛紛開辦人民幣業務,搶攻人民幣商機,而財政部關務署也配合清算機制上路,在農曆年前將海關公告匯率表,加入人民幣項目。 關務署副署長曾瑞育說,過去自中國大陸進口貨口的業者,受限兩岸貨幣不能直通,報關時計算完稅價格後,須將人民幣兌換成美元,才能在台繳交關稅辦理報稅,相當不方便。 曾瑞育表示,在開放人民幣報關後,進口業者只要在報關時出具以人民幣為交易幣別的發票單據,就可以直接以人民幣計算完稅價格,除減輕徵納雙方的課稅負擔外,業者也可免除轉換幣別時的匯兌損失。 關務署進一步說明,依據已公告的「每旬報關適用外幣匯率表」,人民幣匯率將在每月上、中、下旬各變動一次,業者須依據報關前一旬中間日、即每月5、15、25日台灣銀行掛牌公告的即期匯率收盤價格,來計算報關的完稅價格。 依據財政部的統計,去年我國業者自中國大陸進口金額,總共409.1億美元,占總進口比重的15.1%,開放人民幣報關,影響產業層面相當廣泛,進口業者均能因此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