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罵警「哭爸」遭送辦 法官裁定不罰:一時情緒表達

台南一名郭姓男子騎車拿手機遭警攔查,隨口罵了「ㄚ不然你是在哭爸逆啦?很滾耶」挨告,但法官認為「哭爸」有表示不滿、「很滾」亦代表很生氣之意,雖該用詞較為粗俗,但僅屬一時情緒表達,尚難達妨害公務程度,因此裁定郭男不罰。

法官認為「哭爸」有表示不滿、「很滾」亦代表很生氣之意,雖該用詞較為粗俗,但僅屬一時情緒表達,尚難達妨害公務程度,因此裁定郭男不罰。(圖片翻攝Google地圖)
法官認為「哭爸」有表示不滿、「很滾」亦代表很生氣之意,雖該用詞較為粗俗,但僅屬一時情緒表達,尚難達妨害公務程度,因此裁定郭男不罰。(圖片翻攝Google地圖)

判決指郭男今年3月底晚間近7時許,騎車送瓦斯行經永康區中華路與中山南路口時,因拿手機遭警攔查,他聲稱只是看導航,且因是無照駕駛怕被開單丟了工作,隨口罵了「ㄚ不然你是在哭爸逆啦?很滾耶」挨告。

法官審理後認為閩南語「哭爸」雖原指因父過世悲傷痛哭之意,但經多年語言使用與生活融合發展,除已轉化為質疑他人無端生事、無理取鬧或小題大作而表示不滿、不屑或極度不認同意思外,亦有用於表達驚訝或遺憾之意,至於「很滾」亦有代表很生氣意涵,雖該用詞較為粗俗,但僅屬一時情緒表達,尚難達妨害公務程度,因此裁定郭男不罰,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