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教師全年聘期 縣議員魏嘉賢花蓮縣應不落人後

代理教師工作內容與正職教師無異,寒、暑假期間除可能需要輪值行政工作外,同時還有備課、課程研發、關懷學生等任務在身。

目前全國已有多達十三個縣市代理教師,採取全年(十二月)聘期的制度,惟目前花蓮縣的國中、小代理教師聘期卻仍僅有十個月,對此花蓮縣教師產業工會等團體皆齊聲呼籲縣府,應依實際聘用狀況給予代理教師合理聘期,使代理教師與正式老師擁有相同薪資福利。

縣議員魏嘉賢說出,教育部一0六年時曾基於公平正義原則,建議各地方政府給予代理教師完整年薪,而監察院方面更認為部分縣、市長期未給予代理教師完整聘期,會使其出現聘期不連續的情況,此問題不但會造成代理教師於暑期失業,同時還會直接影響代理教師的經濟生活及在學校的教學品質。

魏嘉賢進一步表示,花蓮房價、物價與許多縣市相比並不算低,西部縣市的代理教師薪資比花蓮還要高的情況,會直接影響優秀教師到花蓮縣任教的意願,尤其是花蓮偏鄉國中、小教師本身就存在優良教師人才難覓的問題,若縣府仍不跟進實施代理教師完整聘期的制度,恐怕會加深偏鄉教師流失的情況。身為議會教育小組第一召集人,目前除已發函要求縣府儘速實施代理教師全聘期制外,同時亦於議會中提案要求縣府跟進,期盼縣府早日回應代理教師、教師產業工會等的訴求,並拿出誠意、正視偏鄉教師難覓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