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政治目的逮人」 美再制裁中港4官員

美國國務卿龐培歐9日發布聲明,制裁四名中國及香港政府官員,因其執行中國強加給香港的「港區國安法」,威脅香港的和平、安全和自治,並出於政治目的逮捕港民;被點名者包括北京駐港國安公署副署長李江舟、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負責人劉賜蕙、高級警司李桂華和中國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

龐培歐表示,李江舟、劉賜蕙與李桂華分別為參與落實港版國安法的政府實體領導人或官員;鄧中華所屬的中國港澳辦,採取諸多行動,干涉香港事務,鎮壓示威群眾。

龐培歐表示,以上被點名的中港官員持續破壞所承諾給香港的自治與自由,出於政治目的逮捕港民。

龐培歐說,被點名者將被禁止入境美國,他們在美國的資產,或由美國他人持有或控制的資產,都將被凍結。

龐培歐表示,美國今天採取的行動,強調美方究責扼殺港人民自由及損害香港自治的決心;再次呼籲北京,履行其在「中英聯合聲明」中,所做的國際承諾。

自中國全國人大今年6月30日通過「港區國安法」立法以來,龐培歐兩度制裁落實港區國安法的中國官員,且多次關注港區國安法危害香港自治與自由,聲援遭抓捕的泛民派人士。

龐培歐8月7日宣布,制裁包括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等11名港府現任及前任官員。

除了林鄭月娥,龐培歐點名,港府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署長鄭雁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長陳國基、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和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另外還有,中國國務院港澳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副主任張曉明,與香港中聯辦主任駱惠寧。

財政部同日宣布制裁上述11人,凍結他們在美國的財產,禁止交易。

美國國務院10月14日提交首份「香港自治法」報告給國會,也再度點名8月遭制裁的其中十名官員,指控他們損害香港法治、自治,及自由。

根據香港自治法,美國政府除了要點名致使中國無法履行「中英聯合聲明」與「基本法」中對港承諾的外籍人士外,財政部長也須點名知情卻仍與上述人士有大量資金往來的外國金融機構。

依照香港自治法規定,財政部下一步將公布受制裁的外國金融機構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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