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安全法案修訂通過 綁架、縱火改候審關押

備受爭議的伊利諾州「安全-T法案」(SAFE-T Act),1日在民主黨主導的州議會中,通過對部分條例的修改,其中包括將綁架、縱火等重罪罪行,新增到不適用取消「現金保釋」(cash bail)範圍,這也意味著上述犯罪嫌疑人在候審期間必須繼續拘留,此外,新修改的部分,也包括已入獄者可選擇要求加入明年1月1日執行的取消現金保釋制度。

伊州參議會及眾議會,分別以38:17、71:40的票數,通過了新的此安全法案的修改方案。

這項去年已通過由民主黨主導的州議會表決,該法案主要希望改善目前許多囚犯因無力負擔保釋金而被迫繼續關押監獄的問題,不過,共和黨議員反駁稱,此舉將導致監獄清空,社區街道出現更多犯罪暴力事件。

但由於此項新法案在剛結束的期中選舉引起高度關注,因此多位民主黨議員也紛紛表達希望修改該法案的看法。

安全-T法案的一部分被稱為「審前公平法案」(Pre-trial Fairness Act),根據去年簽署通過的內容顯示,從明年開始,法官有權決定哪些被指控者於候審期間要繼續關押,被告不能單純通過繳交保釋金換取出獄候審,而法官做出關押與否的裁決,必須基於被告罪行,及被告是否對安全構成威脅,或是否可能逃跑而定。

原版法案中描述新法適用於明年1月1日前遭拘留者,但一些人批定義不明,新更改的法規明確規定,已入獄的被告,可請求舉行聽證會來決定是否可以釋放候審,但法官可以拒絕這些請求。

新版法案也明訂,最輕級別的犯罪,如在商店偷東西者,必須在請求後七天舉行是否釋放的聽證,至於有逃跑風險者,聽證會將在提出請求60天內舉行,具安全威脅者,則延長到90天內舉行。

在警察逮捕犯罪嫌疑人方面,舊版安全法案「要求警察可對行為不端(例如非法侵入)者開罰單,但不應逮捕」,對此,民主黨人也進行了用詞的修訂,新版改為「如果某人對社區或任何人構成威脅,或被告有造成安全威脅的醫療或精神健康問題時,警察可對非法侵入的嫌犯予以逮捕」。

參眾議會通過的修正案中,還擴大了可列入拒絕審前釋放的犯罪清單,包括將縱火、二級謀殺、綁架都已經列入不適用取消現金保釋的新法。

目前伊州檢察官與警長累計提出約60起對「安全-T法案」的訴訟,這些訴訟主要圍繞此法案在內容以及成為法律的方式,是否與伊州憲法一致。

共和黨議員則批評民主黨議員「誤導、混淆」公眾,共和黨籍的州參議員麥克盧爾(Steve McClure)說,修訂了部分條例,僅在某些情況下增加了對民眾的保護,令人擔憂的是伊州一些地區警力不足,而安全法案的通過,無疑造成「執法危機」。

更多世界日報報導
生活費最貴 紐約、新加坡第一 全美「3城市」進前10
相距不到約32公尺 海軍驅逐艦與登陸艦差點對撞
感恩節後 加州新冠確診、住院數激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