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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腳哥、撞門仔製造假車禍 5慣犯兩年犯116案件

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清查近兩年碰瓷案,發現有人常常利用製造假車禍、真詐財,向駕駛索賠,而且手法五花八門,有把腳伸到汽車輪下的、故意撞上車門的、加速衝撞違規變換車道車輛的,其中有五名慣犯,兩年內就製造了116件假車禍。

路口監視器拍下,一輛機車從巷口轉出來,停在等紅燈的車輛右側,騎士偷偷把左腳伸到汽車輪胎前方,只要駕駛一啟動,騎士就立刻轉頭激動的拍引擎蓋,控訴對方壓到他的腳,還時不時扶腳裝痛,駕駛嚇得趕緊賠錢了事,根本不知道自己上了「假車禍」的當。

伸腳哥、撞門仔製造假車禍 5慣犯兩年犯116案件
伸腳哥、撞門仔製造假車禍 5慣犯兩年犯116案件

不少用路人也遇過這樣的情況,而這名逮到機會就使出無影腳的「伸腳哥」,有時還載著47歲的哥哥一起犯案,一個月就製造5次假車禍。除了伸腳的碰瓷手法外,有人是看到停路邊車輛門大開,故意撞上去,也有嫌犯假裝行人隨機踹行駛車輛,謊稱遭到碰撞,甚至是故意加速撞跨雙黃線變換車道的騎士,利用路權優勢向對方索取賠償。

警方統計,從108年到190年底移送5名詐欺慣犯,一共犯下116件交通事故,別以為製造假車禍,討到錢後就可以拍拍屁股走人,律師告訴你小心觸法吃牢飯。律師劉韋廷指出,「故意用假車禍的方式,使駕駛誤以為撞擊到了用路人,這時候是可能構成《刑法》339條詐欺取財罪,是可以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伸腳哥、撞門仔製造假車禍 5慣犯兩年犯116案件
伸腳哥、撞門仔製造假車禍 5慣犯兩年犯116案件

遇到擦撞建議還是找專業的來,別私底下解決,才能保障雙方權益,不會讓有心人士輕易得逞。

(民視新聞/蕭宇珊、沈建宏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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