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租金補貼第二次申請18日至2/5受理

住宅租金補貼第二次申請自一月十八日至二月五日止受理。內政部營建署「住宅補貼政策」對於無力購置住宅的家庭,政府提供租金補貼,每戶每月最高三千元,補貼期限最長十二個月有租屋需求且符合申請資格民眾可檢附相關資料親至縣府二樓建設處城鄉發展科旁單一窗口受理處(A棟二樓)辦理,縣府呼籲有補貼需求的縣民,踴躍提出申請。

有住宅補貼需求的民眾,可於一月十八日起至縣府建設處城鄉發展科及各鄉鎮(市)公所免費索取申請書,或逕至「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查詢(http://pip.moi.gov.tw)及下載申請書件,備妥資料文件於受理截止日前,以掛號郵寄或送至本府建設處城鄉發展科 (電話049-2222106轉1431或1432),倘若對申請內容不瞭解,歡迎來電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