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友宜:疫情嚴峻 勞資要體諒包容

中和某科技公司員工爆料公司不僅疫情期間無分流上班,更下令員工確診就會被懲處,甚至取消年終獎金,新北市長侯友宜昨(廿六)日表示,在疫情嚴峻時刻,勞資雙方要互相體諒包容,尤其資方更應該照顧勞方,共體時艱,讓勞工安心才能好好工作。

新北勞工局長陳瑞嘉說明,染疫原因非員工個人可控制,不應作為懲戒事由,該科技公司說法有濫用懲戒權的疑慮,另外公司年度如有盈餘應給與員工獎金或分配紅利,且實務上有些年終獎金因具有制度經常性,本質仍屬工資,雇主任意「砍年終」,違反《勞基法》工資未全額給付規定,依法可裁處二至一百萬罰鍰。陳瑞嘉也說,由於疫情日漸嚴峻,後續將要求勞動檢查處透過電話與公文提醒公司上述作法有違法之嫌,應即時對內修正說法,屆時員工如因染疫遭扣發年終,可運用「勞檢立即GO」提出檢舉,或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根據《勞基法》第二十九條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此即為所謂「年終獎金」來源基礎。違反該條規定目前雖無罰則,不代表勞工在民事上沒有請求權利。

陳瑞嘉提醒雇主,目前第三級疫情警戒,雇主如為避免員工染疫以致影響營業,宜適當分流安排員工出勤包括居家上班,並遵守疫情指揮中心所提供的「企業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持續營運指引」,若雇主未根據營運型態採取適當的因應措施,只是一昧要求勞工依約出勤,勞工因而罹患新冠肺炎,即屬職業災害,雇主應負擔職災補償責任,如有過失甚至須負擔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