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養獵槍走火 原民男自傷

警方查扣的違法獵槍。(三峽警分局提供)
警方查扣的違法獵槍。(三峽警分局提供)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新北市三峽區九日發生一名二十一歲的原住民籍的楊姓男子,在大埔路自家自行保養獵槍時,不慎走火遭喜樂釘之火藥灼傷右側臉頰,一一九獲報前往救治,幸好意識清醒無生命危險、沒有送醫,由於該獵槍沒有申請自衛槍枝,且為原住民身分,因此將由警察局保安科裁罰二千元到二萬元。

三峽警分局指出,一一九到場後救治後發現傷者為槍傷,立即通報轄區警方,包括吉埔所及分局偵查隊共出動六名警力前往,現場並通知鑑識小組到場採證,楊姓男子供稱,獵槍來源是女友弟弟送他的;由於這把槍枝沒有登記,是違法的,平時家人警告楊男不要玩,但他還是不聽勸,果真就傷了自己。

警方表示, 全案原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偵辦,查扣自製獵槍一把、鋼珠彈四百三十顆、喜樂釘(未使用十顆,已使用二顆,共十二顆)等證物並製作後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