俠女、自走砲 黃瑞華評價兩極

黃瑞華在司法界評價兩極。(本報資料照片)
黃瑞華在司法界評價兩極。(本報資料照片)

將派任台南高分院院長的黃瑞華,司法界評價兩極,有人稱她是俠女,也有人認為她太注意外界對她的觀感,故在意媒體對她的報導,甚至透過媒體表達對司法爭議的看法,讓高層重視其意見。更有人批她太過情緒化,常將單純的事件複雜化。

黃瑞華司法官學院21期結業,很有自己的風格,她任司法行政工作時被稱為不受控的「自走砲」,不少長官或部屬,避之唯恐不及,此次重出江湖出任院長,也讓她許多往事再被提起。

黃最受外界矚目事件,是2011年宜蘭地院院長任內,因法官陳嘉年開庭態度不佳,被司法院人審會處分口頭警告,黃認為處罰太輕請辭,時任司法院長賴浩敏雖慰留,她仍拒絕。

2006年黃投書媒體,質疑檢察官陳瑞仁起訴陳水扁,其國務機要費案的起訴書違憲。此舉讓當時司法院長翁岳生氣得跳腳,致電告誡,要求謹守法官分際,但黃不認同,主張有言論自由。

黃升任最高法院法官後,2016年承審鄭捷殺人案,創下終審提訊被告的先例,經生死辯後判鄭死刑定讞,事後她受訪說支持廢死,但強調身為法官,沒有選擇的權力。

今年初,最高法院收受富商翁茂鍾禮品長達7年的庭長陳世淙,撤銷攻占行政院的魏揚等人有罪判決後退休,黃當時投書媒體批判,斥責最高院陋習,卻避談涉醜聞的自己庭長收禮一事,也讓人質疑雙重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