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登船管理規定 船代業者6點聲明

基隆市船代公會昨(廿四)日針對航港局北部航務中心本(十一)月廿二日召開的「國際商港登船人員管理說明會」會中公布將於十二月一日實施的「修正登船管理規定」發表六點聲明,指航港局在推出此方案前,並未事先與船代業者討論,所做出的政策,與現場實務作業有很大出入,相關疑惑也無法做出明確的回答,徒增業者作業上的麻煩。

基隆市船代公會所發表的六點聲明如下:

一、登輪人員在MTNET登錄造名冊外,還要預約登、離船時間,但實際上船代業者有可能一天要登上好幾次這艘船,也可能一天要登上好幾艘不同的船,每次都要登錄登、離船時間,不但徒增業者很多困擾,也讓業者疲於奔命。

二、要比對進出門哨紀錄與登船申報紀錄,但實務上門哨掃描時,常出現感應不良的情事,假使比對有誤,還需提出差異說明。

三、登船人員由船方登記,如有登船人員未登記將予裁罰。該會認為,要裁罰當事人才合理。

四、臨時需登輪人員,不在登輪造冊中,要由承辦人員登載,有時因意外情況,業者半夜急需登輪,又該如何處理?增加很多麻煩。

五、在三月一日要第二階段所實施的船舶網路連接船上掃描QRCODE未考慮實際情況,例如港區網路、WIFI,船上設備問題如何收訊?假使用智慧手機如何支付?以上問題該會都期待航港局能有更好的處理方案。

六、有關登輪業別,建議可做全面性的開放,不要限制登輪業別,例如規定船東所屬的技術人員,若是船東代表能否登輪?對此航港局並未進一步答覆,顯示此規定並未考慮周全,也不熟悉業者的實務作業的現場情況。

而中華民國船務代理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船代會)臉書也引述,台中市船代公會廿四日反映『國門已然開啟,船員異動回歸正常更換,再做這些規定的用意為何?且其中對船務代理的負荷加大,責任加劇』。

全國船代會認為,對此說明會內容,航港局事前並未針對所規劃的執行事項與船代業者有充分的討論與溝通,各航務中心僅能就航港局所交辦的內容向各區業者作說明,顯見此項規劃尚有修正調整的空間,希望主管機關能化繁為簡,以「簡政便民」為考量,來作規劃與執行。

全國船代會表示,高雄市船代公會會務小組將於本(十一)月三十日針對此一議題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