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球案開庭 張誌家.陳致遠喊冤

假球案開庭 張誌家.陳致遠喊冤

中華職棒假球案,2011年6月一審宣判,球星陳致遠以及張誌家,都被判處兩年以上的徒刑,3日案件上訴到高等法院,首度開庭,張誌家、陳致遠、蔡豐安都大聲喊冤,強調自己沒有打假球,更沒有做出對不起社會大眾的事。

經過2個小時的開庭後,張誌家大方面對鏡頭,對於一審法官認定他在97年7月13日以及9月27日兩場比賽涉嫌打假球,判決2年2個月徒刑,他感到莫名奇妙。

強調自己的清白,張誌家也不諱言自己曾向組頭借錢買車,才會被認為與假球集團有關係,至於一審被判2年半的陳致遠,在法庭大聲向法官表明,說自己沒打假球,也沒有詐欺,離開法院時,他戴起口罩,只說了短短的一句話,蔡豐安同樣向法官提出無罪辯答,對於一審判他一年徒刑,他不能接受。

如今全案進入高院二審,除了雨刷集團成員坦承涉入職棒簽賭外,球員部份,全都否認打假球,將上訴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