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車禍擄殺猥褻棄屍人妻 屏檢上訴要求判死

男子黃東明涉嫌製造假車禍擄殺猥褻棄屍曾姓甜美人妻案,日前屏東地院一審依強制罪及殺人罪,將黃分別判處四月徒刑及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屏東地檢署昨(二十三)日不服判決提起上訴,請求上級法院改判黃男死刑。

屏東檢方表示,男子黃東明因愛慕手機通訊行店長曾姓女子,多次追求不成而跟蹤騷擾,趁曾女下班途中開車尾隨,並駕車高速衝撞,造成曾女當場重傷昏迷,黃男不顧路人阻止,逕將曾女載往屏東市一處空屋,再將曾女左腳銬在樓梯扶手,斷絕已傷重命危之曾女最後一絲獲救機會而死亡。

屏檢強調,被告黃男毫無悔悟自省之能力,且手段兇殘、泯滅人性,其對他人生命之剝奪犯罪情節重大,有將其與社會永久隔絕必要,方能發揮刑罰一般預防及個別處罰之功能,以免慘劇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