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用配偶抗罰敗訴 雲林環保局長張喬維:尊重判決 (圖)

雲林縣環保局長張喬維因在副局長任內僱用妻子為約僱人員,法務部依法裁罰新台幣30萬元,張喬維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地院判決張敗訴,全案可上訴。張喬維10日回應,尊重判決。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攝 11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