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會:讓代理教師同工同酬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昨(四)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新北市、台南市、新竹縣、南投縣未給足兼任行政職的代理教師完整聘期,導致無法比照兼行政的正式教師有休假(慰勞假)及休假補助(國民旅遊卡),批評中央與地方交相「省」,呼籲教育部不要只當國立學校的教育部,應統一全國代理教師聘期,讓代理教師同工同酬。

理事長林碩杰表示,日前工會接獲會員陳情,全國僅新北市、台南市、新竹縣、南投縣未給兼任行政職的代理教師一年聘期,僅十至十一個月,導致這些教師寒、暑假無薪水仍要工作,也無法累計年資,無法換取休假與休假補助,代理教師得擔任行政職務,行政職務是學校固定的編制,誰做、福利就給誰,不應碰到「代理教師」身分就有差別待遇。

林碩杰說明,一般公務員跟兼行政的正式教師都有休假跟休假補助,但這四縣市間行政的代理教師,因聘期未滿一年,導致年資中斷,對這四縣市的代理教師相當的不公平,教育部應正視這個不公平現象,給兼行政職代理教師公平待遇,原就應有三種必須給予之權利與福利,如聘期應給足一年、慰勞假、加班補休及休假補助費(國民旅遊卡)等三項。而國教署也應面對此問題,公布行政職代理教師權益受損、受損期間多久、是否有補償措施等。

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熊書顯表示,四縣市比外縣市不如。但因為許多代理教師聘期如未滿一年,加上兼職行政職務的補休通常「被要求」在寒暑假期間補休,但領無薪也沒有休假補助,看得到吃不到,會中呼籲國教署應出來面對,公開這四縣市的代理教師損失金額,並說明有無補償措施,也應統一全國代理教師的完整聘期。

新北市教育局則回應,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略以,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除有特殊情形經教育局核定外,原則不得擔任學校各處(室)行政職務,惟考量本市偏遠地區、非山非市地區及二十班以下學校人力較不足,故專案同意此類學校代理教師兼任行政職務;有關代理教師福利新北市極為重視,近年來亦持續精進中,有關代理教師兼任行政職務之慰勞假相關福利,新北市將積極研議辦理。